為解決城區(qū)學校教師不足問題,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鎮(zhèn)安縣政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經縣政府同意,2025年城區(qū)學校教師公開選聘工作由鎮(zhèn)安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60名(崗位見附件1)。
二、選聘范圍
公開選城聘區(qū)學校教師60名:縣域內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均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選聘條件
(一)思想素質。熱愛中國共產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有良好的師德修養(yǎng),具有高度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工作勤奮,成績突出。
(二)基本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層次的教師任職資格與學歷要求。
2.報考語文和數學學科崗位要求所學專業(yè)或專業(yè)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3.報考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信息技術(計算機)學科崗位要求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專業(yè)與申報學科相同;
4.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學科崗位要求所學專業(yè)及教師資格證專業(yè)與申報學科一致。
5.報考學前教育學科崗位對象為全縣在編在崗現幼兒教師或具有學前教育資格證書的在編在崗教師。
6.報考鎮(zhèn)安中學學科崗位要求第一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7.報考縣初級中學學科崗位要求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8.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期滿(注:特崗教師為2019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含2019年9月參加工作>,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為2020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含2020年9月參加工作>,外縣調回我縣任教年限需滿2年以上)。
(三)教學能力。教育教學成績在同類學校綜合評價中處于合格及以上格次。
(四)身體素質。身心健康,能完全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三年教育教學質量在同類學校綜合評價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有一年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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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年出勤率達不到90%(法定假除外)或年曠工累計超過一周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相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黨紀政務警告及以上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師德失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輿情負面影響的。
8.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不宜報考的。
四、選聘報名
采取個人自愿的方式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鎮(zhèn)安縣教育和體育局一樓會議室。
(三)提交資料:報名人員從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鎮(zhèn)安縣2025年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選報崗位,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報名,不得委托他人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者應提交以下資料:
1.《鎮(zhèn)安縣2025年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及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4.本人參加工作和到現工作單位文件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6.有關加分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職稱聘任承諾書。
五、資格審查
鎮(zhèn)安縣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報名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8:00--12:00在鎮(zhèn)安縣教育和體育局一樓會議室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責任自負,視為棄考。
六、選聘考試
本次選聘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縣初級中學、縣第二中學、縣第二小學、縣第三幼兒園、縣第五幼兒園、永樂街道中心小學、永樂街道結子九年一貫制學校開考比例1:3,對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達不到1:3的選聘崗位,根據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聘計劃核減或取消該選聘崗位。
鎮(zhèn)安中學選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無人報考的崗位,由鎮(zhèn)安中學另行組織選聘。
(一)考試時間: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早9:00-11:00。
(二)考試地點:鎮(zhèn)安縣第三小學。
(三)考試范圍:應聘學科文化課選聘崗位人員參加選聘學科文化課考試,按照高考文化課標準命題;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崗位主要考察學科專業(yè)理論及教育教學實踐知識;學前教育崗位主要考察《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及學前教育教學實踐知識。
筆試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計算辦法為:合格分數線=參加本學科考生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60%,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四)積分辦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獎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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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筆試總成績100分。
2.獎勵加分: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后)受到國、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分別加4、3、2、1分,受到國、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的分別加3、2、1、0.5分,只取一次最高分,不分類、不累計。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后)獲得省、市、縣教學名師分別積2.5、2、1.5分,學科帶頭人分別積2、1.5、1分,教學能手分別積1.5、1、0.5分,以上“三級三類教師”只取一次最高分。
論文、課題和民間組織獎勵不在加分范圍之內。
(五)錄用辦法:依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1:1比例依次錄用,若綜合成績相同時,采取筆試成績、學歷高低、教齡長短、職稱高低依次優(yōu)先。
(六)遞補辦法。
1.選聘教師崗位計劃未完成的,從報考其他學校同學段、同學科未入選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鎮(zhèn)安縣初級中學選聘教師崗位計劃未完成的,從報考其他學校同學科(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未入選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鎮(zhèn)安縣第二中學初中學科選聘教師崗位計劃未完成的,從報考其他學校同學科(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未入選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2.城區(qū)學校教師被其他學校選聘,所缺人員從報考本校同學段、同學科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遞補不夠的,從報考其他學校同學段、同學科未入選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七、選聘公示
擬選聘人員在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情況不影響本次選聘的,由縣教體局將擬聘用結果報縣人社局提交縣政府人事專題會議研究后發(fā)文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核查屬實且影響選聘的,取消選聘資格,形成的選聘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八、聘用管理
選聘進入城區(qū)學校工作的教師,及時辦理聘用手續(xù),服從職稱聘任,無相應崗位職級空崗的降級聘用(聘用為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最低等級)。對于不能勝任學校工作的,不服從學校聘用管理的,由選聘學校交教體局,原則上回原任教學校工作,原任教學校無編無崗的,安排去缺編學校工作。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當日,考生應在上午7:30前到達考試地點。筆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將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終身記入考試錄用誠信檔案。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及出版輔導用書。
(五)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電話號碼,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監(jiān)督舉報電話:中共鎮(zhèn)安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914-5322185。
本公告解釋權在鎮(zhèn)安縣教育和體育局,咨詢電話:0914-5325871
附件:1.鎮(zhèn)安縣2025年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崗位表。
2.鎮(zhèn)安縣2025年公開選聘城區(qū)學校教師報名表。
鎮(zhèn)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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